100年度漁船收購即起至21日止 漁船主把握

  • 2011-06-18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漁業署為因應國際油價高漲、漁業勞力不足及漁業資源枯竭,持續推動漁船收購,以落實減船、漁業產業轉型及政府節能減碳之政策。公告有「一百年度漁船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登記時間即日起至100年6月21日止。
 如符收購條件,最高收購價格每噸5萬元,漁業執照登記之主漁業如為拖網、刺網另依收購價格加成25%或10%;漁船於98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出海天數達90日以上者(以安檢系統所登錄進出港時間為核算原則)。另加成10%,歡迎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之本縣籍漁船船主,把握機會,於上班時間洽馬祖區漁會申請登記。
 詳細收購辦法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網站瀏覽http://www.fa.gov.tw/laws/detail.aspx?Index=3&Node=479&Page=15598&Code=6030。
 如有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電詢馬祖區漁會0836:22296陶小姐或建設局0836-26078唐先生。
 建設局公布收購基準:第1噸至第5噸 5萬元/噸、第6噸至第10噸 4萬元/噸、第11噸至第20噸 3萬元/噸、第21噸至第50噸 2.5萬元/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