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7月5日至8月15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了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之負擔。
該方案係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故其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如以連江縣為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03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3萬793元,則符合申請條件。另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於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即按「郵儲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較第二類優惠利率少0.575%。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且自7月5日起,於該專區亦可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另受理申請期間,內政部營建署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洽詢。
住宅補貼受理申請
- 20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