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繫安全帶南警所強力宣導 籲民眾多加配合

  • 2011-08-1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後座繫安全帶新規定已於八月一日正式上路!南竿警察所為配合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即日起將強力宣導,請民眾多加配合。
 立法院於今年四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並已從八月正式上路,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不過別緊張,宣導期將長達半年,成人部分預定明年二月一日起才會開罰。
 依據交通部公布資訊,今年八月一日起,將分別對一般成人及兒童,有六個月及十二個月的宣導期,處罰部分明年分兩階段實施,一般成人明年二月一日起開罰,兒童部分處罰明年八月一日實施;至於計程車部分,如果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乘客,但只限成年乘客,四到十二歲兒童可例外免繫。
 南竿警察所表示,為了配合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即日起將強力宣導,該所也將利用各種勤務,加強宣導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頻率,而對於新規定警方也會以身作則,即日起不論搭乘公務車或駕駛私家車,後座人員都必須繫上安全帶,藉此成為宣導的標竿,更具交通安全正面示範意義,敬請鄉親密切配合。
 南警所同步表示,根據歷年來的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時,乘客如果被拋出車外,死亡率是停留在車內的25倍,為了讓民眾深入了解修正後之交通法令,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時,駕駛或乘客的死亡及受傷率,將持續為期半年的宣導期,警方主要目的不是取締或罰款,而是希望乘客建立乘坐習慣,安全且正確的使用後座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