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盃3對3籃球賽 即起受理報名

  • 2012-10-30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精彩球賽又來囉!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特別推出101年連江縣體育季-縣長盃3對3籃球賽,即起受理報名,歡迎地區籃球好手組隊參加,每隊至少3人,最多5人;正式比賽預定11月17至18日於南竿鄉體育館舉行。
 凡年滿16歲(85年次以前出生,含85年次)均可報名參加,分社會男子組及社會女子組2組,社會男子組報名隊數限20隊,額滿為止,優先順序以收到報名表先後順序排列,社會女子組報名隊數限10隊,額滿為止,優先順序以收到報名表先後順序排列,比賽方式依實際報名隊數採分組或不分組之單敗淘汰或雙敗淘汰賽,由主辦單位決定後公布。
 報名日期從即日起至11月9日下午5時30分止,受理單位為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電話:0836-22095#310、手機:0920-340649、傳真:0836-22376,聯絡人:王先生。另預定11月13日(二)下午3時於衛生局地下1樓會議室進行抽籤,不另行通知各隊伍,請自由參加,未派員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召開日期及地點如有異動另行通知;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籃球規則,簡介如下:
 1、比賽用球:採用標準比賽用球。
 2、各隊須於比賽前15分鐘至記錄台進行檢錄,否則以棄權論。
 3、每隊球員至多為5人,最少3人。
 4、比賽開始每隊場上皆須有三人始可比賽,不足三人該隊以棄權論。
 5、比賽開始若有一隊超過三分鐘未能進場,以棄權論。
 6、開賽球權以猜拳判定。
 7、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上下半場時間各為 7分鐘。
 8、上半場比賽中均不停錶,下半場停錶,包括犯規、罰球、球出界等。
 9、上半場不給予暫停,下半場每隊可請求暫停一次(一分鐘)。
 10、每隊之各名球員可累計四次個人犯規,達四次則須離場,該隊場上人數少於三人時,裁判得以判定該隊比賽人數不足比賽失敗。
 11、罰球中籃得一分,二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得二分,三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得三分。
 12、防守犯規時,進攻方無投球動作,則原控球方回發球區重新發球,進攻方若為投球動作則視投籃區域判定罰球次數。
 13、團隊犯規累積四次,第五次起進入球隊犯規加罰狀態。上、下半場團隊犯規分別計算,不互相累積。
 14、每次得分後攻守(進攻球權)互換,以罰球區為發球區,發球員不可直接投籃,球需經過第二人以上始可投籃。
 15、進攻時,如防守方取得籃板球(或抄截),須運球(或傳球)出三分線外,才得以再進攻(需雙腳均立於三分線外)。
 16、比賽時間結束,以分數多者為勝。
 17、比賽結束,若兩隊得分相同,則以兩隊各派三人交叉罰球,總進球數多者為勝。若仍同分,則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同一輪次,先領先一球者為勝。犯滿離場球員不得罰球。
 18、比賽時裁判之判決既為終決,球員不可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有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19、比賽時間內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的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後提出暫停處理,其暫停時間均為一分鐘。
 20、其餘比賽規則悉用FIBA國際業餘籃球競賽規則,不另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