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綜所稅第3批退稅於今年1/20核退

  • 2014-01-08
 【本報訊】北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即將於今年1月20日開始核退,北區國稅局第3批退稅案件約10萬餘件。
 國稅局表示,此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10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申報繳稅、不補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以及5月31日以後逾期申報之退稅案件。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若未採直撥退稅者,即採退稅憑單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