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即起至2月底止受理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

  • 2014-01-14
 【本報訊】海關自即日起至2月底止受理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凡符合規定條件之報關業者,其受任辦理報關之貨物,除依規定必驗者外,可降低抽驗比率。
 財政部表示,依據「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3點規定,經評列為第一、二類之報關業者,其承受進、出口廠商之委託申報進、出口貨物時,分別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抽驗比率予以降低。此次申請降低抽驗報關貨物之有效期間自今年4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