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春節連續假日期間,旅客往返較平日驟增,各航空公司為達成輸運旅客返鄉過節之需求,亦增加航班執行輸運工作;為確保春節期間航空運輸安全,民航局航空安全檢查員將加強實施航務、機務、超輕型載具及客艙安全之檢查,以達飛安無假期之目標。
執行查核重點如下:
一、加強航務、機務及客艙安全檢查:檢查期間自103年1月24日至2月6日止,共計14天。
由民航局航空安全檢查員於該期間對其各自督導之航空公司,依據檢查員手冊相關工作職掌實施檢查,其重點為:
(一)航空公司航務、機務人員之值勤及待命狀況。
(二)飛航組員任務派遣之飛行時間、執勤時間及休息時間等相關查核。
(三)航機簽派、維護等作業依相關法規執行。
(四)航路查核:航務、機務航路查核,原則上每日執行2至4航次,以運輸業國籍航空公司為查核對象,執行國際線航查(含兩岸定期航班)、國內線航查、加班機航查及紅眼航班航查。
(五)場站檢查:配合航務、機務及客艙航路查核,航務、機務及客艙安全檢查員依工作職掌,於桃園機場公司及國內各航空站之航空公司航務、機務作業(含停機坪作業)檢查。
二、酒精測試:於桃園機場公司及國內各航空站加強飛航組員及地勤作業人員之酒精測試。
民航局已要求國籍航空公司應強化飛航作業督導、航空器適航檢查、飛航簽派、航情守望及酒精測試等自我督察作業,各航空公司、台勤、桃勤與長勤等公司管理階層及各級督察人員應加強督導所屬,確負飛航安全及飛航作業管制責任。
春節假期航空運輸安全,民航局加強安檢,以達飛安無假期
- 20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