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將訂於民國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103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103年8月21日發布選舉公告。
(二)103年8月28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103年9月1日至9月5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103年9月5日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103年10月21日前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103年10月27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七)103年11月9日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八)103年11月13日公告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
(九)103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辦理直轄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103年11月18日公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
(十一)103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二)103年11月25日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三)103年11月29日投票、開票。
(十四)103年12月5日前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五)103年12月5日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六)103年12月19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十七)104年1月4日前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中選會指出,103年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則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上開日程訂定。
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11/29舉行
- 201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