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籲元宵節過後,提燈內電池待電力用完再回收

  • 2014-02-11
 【本報訊】元宵節「擺暝」是馬祖傳統重要節慶之一,應景的提燈越來越多樣化,連江縣環保局表示,乾電池含有許多可回收再利用的物質,部分電池並含有微量的汞,民眾如果能夠將電力用完的廢乾電池加以回收,不但可以減少資源浪費,也可以避免汞溢散對環境的污染及對人體的危害。
 環保局指出,元宵節過後,提燈裡面的乾電池如果電力已經耗盡,務必要取出回收,而不是隨著提燈丟棄。如果電力尚未耗盡,則可將乾電池取出,裝配到其他低功率或合適的電器產品上繼續使用,例如:遙控器、玩具、時鐘等,以善用資源,待電力用完再回收。
 環保局呼籲,民眾可將廢乾電池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此外,也可參加便利商店舉辦的回收廢乾電池活動,可折抵購物金額或兌換商品。
 廢乾電池回收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