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防制酒駕、無號誌路口路權海報徵選比賽 8/6截止

  • 2015-07-28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宣導防制酒駕及無號誌路口路權,大家一起來發揮創意!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正舉辦104年「防制酒駕」、「無號誌路口路權」海報徵選比賽,歡迎縣內好手踴躍投件,首獎可獲提貨券3萬元,收件日期至8月6日為止。
 為喚起全民「反酒駕」意識及行近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通過之重要路權觀念。今年特由交通部、內政部指導,內政部警政署主辦,各縣市警察局協辦,推出104年「防制酒駕 」、「無號誌路口權」海報徵選比賽,參加資格不限。徵選主題與相關法規定如下:
 主題一、防制酒駕: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3條第1項第7款、第73條第2項。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第120條第1項第4款。
 3、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主題二、無號誌路口路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
 作品格式如以手工繪圖,以4開(約38cm×52cm)之圖畫紙繪之圖;請先繳交掃瞄轉成A4尺寸之彩色樣張,得獎後經通知再繳交作品原始檔。電腦繪圖規格設定為A1(59.4cm×84cm),解析度為300dpi以上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請先繳交將數位繪圖輸出成A4尺寸之彩色樣張 ,得獎後經通知再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含 jpg檔)。
 評選委員會將由警政署邀請專家學者、中央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推薦代表組成。評分標準(總分100分)包括主題意涵:40%、創意情節:30%、構圖用色:30%;獎勵如下:「防制酒駕」、「無號誌路口路權」兩主題分別計獎:
 1、金手獎:1名,提貨券30000元,獎狀壹禎。
 2、銀手獎:1名,提貨券20000元,獎狀壹禎。
 3、銅手獎:1名,提貨券10000元,獎狀壹禎。
 4、佳作獎:8名,提貨券5000元,獎狀壹禎。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站,並以E-mail通知,不另寄得獎通知,提貨券及獎狀於完成得回復程序後,採寄送方式。得獎回復請將作品原始檔(包含JPG檔)光碟寄至警政署(非電腦繪圖者免),經確認檔案完整後始算完備,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該獎次得從缺,提貨券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歸戶。
 寄送文件請附報名表及作品,寄件封面應註明「防制酒駕」、「無號誌路口路權海報徵選比賽」。個人資料應於報名表填寫清楚,勿在作品上填寫個人資料。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注意不要摺疊畫紙,寄至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地址: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得參賽,亦不受理親送比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