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自由經濟示範區 縣府說明推動現況

  • 2015-07-29
 【記者吳嘉榮/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推動「離島自由經濟示範區」,福建•福州「自由貿易試驗區」劃設馬尾片區22平方公里、琅岐片區2平方公里、江陰片區7.26平方公里,合計31.26平方公里自貿區,於4月21日正式掛牌上路,全面複製上海自貿區經驗,其目的在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而由行政院拍板定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草案,尚在立法院審查,通過期程遙遙無期,縣長劉增應為推動福州、馬祖雙邊自由經濟貿易區,今年1月、3月、5月三度赴大陸洽商,終因我方不具自貿優勢,至今尚無法有具體進展。
 縣府除持續爭取與福州自貿區進行雙邊貿易外,更透過立委陳雪生邀集離島縣市立委及主管機關進行研討,縣府擬定增修「離島建設條例」條文(如下述),希望在行政院版自經區草案尚未通過前,及不影響台灣地區商業發展的前提下,賦予離島縣市合理的法源基礎及「境內關外」精神,給予連江縣與福州自貿區洽談籌碼,順利與對岸進行自貿業務,提振馬祖地區商機。
 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10-3條:為促進離島經濟發展,在台灣本島與大陸地區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之前,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得先行試辦與大陸地區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
 前項簽訂自由經濟貿易協定之區域、規範、議題、項目及實施辦法,由金門、馬祖、澎湖縣政府訂定,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或由行政院定之)。
 為降低自由經濟貿易對台灣地區之相關衝擊,先行由離島地區試辦,以縮短城鄉差距,帶動離島地區經濟活絡。
 國發會產發處副處長林德生日前蒞馬,就自貿區議題進行面對面座談,縣府秘書長張龍德、建設局長劉德全陳述縣府對自貿區案所面臨的困境,更希望中央在政策上給予鬆綁,再造馬祖地區經濟榮景。林德生返台後,將召集行政院相關部會召開專案會議,就離島縣市推動自貿區案,尋求突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