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動營利事業會計項目一致化 減少稅務申報轉換及整併困擾

  • 2015-09-29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中央推動營利事業會計項目一致化,以減少辦理稅務申報時相關項目進行轉換及整併之困擾。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袓服務處表示,推動會計項目一致化,乃鑑於目前營利事業會計帳務之處理、會計項目之分類標準與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分別適用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正體中文版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
 由於各主管機關對於會計項目之名稱、定義及層級規定不一致,增加營利事業申報財務報表及稅務報表時調整之負擔,耗費許多社會成本。
 該處進一步表示,為降低企業適用之衝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表會計項目配合修正與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會計項目趨於一致,以減少辦理稅務申報時相關項目進行轉換及整併之困擾。此外,營利事業處理會計帳務時,亦可參照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表會計項目並予以一致化,有助健全營利事業之會計帳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