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5年3月1日適逢交通部航港局4週年局慶,特舉辦「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期藉由攝影作品呈現燈塔之美,並結合業務需求,傳承各地燈塔特色,創造多元化的風采。活動日期自104年11月2日起至105年1月11日止受理報名,歡迎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
我國燈塔業務自1868年由財政部關務署管理,擁有140餘年的歷史,102年1月1日起歸航港局掌理。目前臺澎金馬地區共35座燈塔,其中9座燈塔已列為國有珍貴財產(含國定古蹟2座、縣定古蹟2座、市定古蹟2座及3座歷史建築),且已有11座燈塔開放民眾觀光。
目前航港局轄管燈塔分別座落於不同景觀之島嶼、海岬中的燈塔建築,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及觀光資源,可探古幽情,尋覓歷史軌跡,徜徉山水景色。目前該局積極朝向結合觀光逐步開放,將燈塔文史、建築、景色之美與大眾共享。
這次攝影比賽活動得獎優勝者,將於該局四週年局慶(105年3月1日)當天公開頒獎,活動獎項如下:
金牌獎:1名,禮券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牌獎:3名,禮券獎金1萬5千元整,獎狀乙紙。
銅牌獎:5名,禮券獎金8千元整,獎狀乙紙。
優勝獎:10名,禮券獎金3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獎:20名,獎品1份,獎狀乙紙。
航港局表示,攝影比賽的主題是以全臺各地燈塔建築為題材或背景,以多元面向呈現燈塔建築藝術與航海安全意象。攝影比賽不侷限於已開放觀光之燈塔,惟目前軍事區內燈塔(蘇澳燈塔、東椗島燈塔、北椗島燈塔、球子山燈塔及烏坵嶼燈塔)與港區內燈塔(臺中港燈塔)暫不開放申請入內拍攝。
航港局提醒,參賽者如欲進入尚未開放觀光之燈塔區域進行拍攝,可逕洽該局航安組-燈塔管理科申請辦理,詳細活動辦法,請逕參考航港局網站公告文件。
燈塔風情之美攝影比賽 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
- 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