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馬祖地區再傳計程車漫天喊價!2名馬中學生從福澳碼頭搭計程車到馬祖高中竟被收車資200元,遠超出正常車資,讓馬祖計程車收費問題再次引起民眾討論。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表示,已經查出是哪位駕駛不遵守規定並向監理站提出檢舉,計程車工會全力維護地區民眾、遊客權益,並維護連江縣計程車業者聲譽,同時希望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計程車業者,讓這些不法份子收斂,共同建構合理的計程車消費環境。
針對地區計程車業者漫天喊價收費,馬祖高中圖書館主任陳天興在網路上重砲開轟,要求地區不肖計程車駕駛收斂,不要破壞馬祖辛苦建立的觀光名聲。陳天興說,這2位馬祖籍高中生對地區計程車收費了然於心,居然還敢漫天喊價,其理由「要爬坡上福澳嶺」更是貽笑大方。陳天興說,計程車是馬祖觀光重要的一環,早期的收費亂象在各方協調下至今已有所改善,但仍有少數不肖駕駛不遵守規定,也讓馬祖觀光品質蒙塵。
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民表示,連江縣計程車依照規定皆需要跳表收費,計費器起跳金額為100元,早已行之有年,但許多計程車業者為了貪圖方便或自身利益會選擇不跳表收費,這些都已違反法律,民眾對違反規定的駕駛要勇於提出檢舉,民眾若只是嫌麻煩摸摸鼻子就算了,這樣的情況永遠不會改善,還讓其他計程車駕駛跟著挨罵,這樣對他們並不公平,馬祖還是有很多良心計程車駕駛。
連江縣監理站表示,計程車在其營業區域內搭載分散的旅客,收取車資,仍應按照其計費器顯示車資由乘坐之旅客分攤,如經查獲不按計程車計費器收費,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款規定處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計程車只要是不使用計費器收費,任意喊價攬客或漫天要價,不管是否有收費之事實,都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舉發,處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檢舉電話: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2694、連江縣政府交通局22408或22340、連江縣計程車工會22705。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計程車駕駛。
地區再傳不肖計程車漫天喊價超收費
- 2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