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重罰策略奏效!中國籍漁船「閩○漁1XXX8號」越界進入馬祖海域作業,遭馬祖海巡隊取締,經扣留調查24天,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沒入蟹籠98個;後於105年1月25日完成行政調查及裁罰作業,由海巡艇押解強制驅離出境。
馬祖海巡隊表示,「閩○漁1XXX8號」於今年1月2日21時許在高登外0.1浬處,因越界捕魚,遭海巡隊巡防艇當場查獲並帶回南竿隊部扣留。
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於104年6月15日起新修正裁罰基準上路,裁罰金額大幅提升,大陸漁船越界進入我方海域作業所需付出的代價也大幅提高,此案「閩」船經扣留調查24天,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沒入蟹籠98個,於1月25日由巡防艇押解原船強制驅離出境,原本預計扣留30天以上,因該船有一船員感染蜂窩性組織炎,馬祖海巡隊基於人道考量,特別加快行政流程提早遣返大陸治療。
馬祖海巡隊表示,為維護馬祖海域治安及漁業資源,將持續強力執法扣留越界作業大陸漁船,並處以高額罰鍰、沒入漁具(獲)等手段,展現嚴正執法的決心,以收遏阻之效,而近期在馬祖海域也確實收到了相當程度的嚇阻效果,未來也會在緊急後送及為民服務方面加強為鄉親服務。
海巡隊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 重罰30萬
- 2016-01-26

中國大陸漁船「閩○漁1XXX8號」越界,遭馬祖海巡隊扣留重罰。(圖:馬祖海巡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