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為響應低碳旅遊,縣府觀光局提供離島旅遊遊客租賃電動機車補助經費,由租賃業者於租賃費用中直接折抵給遊客,每位遊客每月申領補助以5日或5輛次為限,每日或每輛折抵100元。本縣電動機車租賃業者,公司或商業登記中,營業項目載有租賃業(機車出租)或機車出租之業者,即日起皆可電洽25125,觀光局提出申請。
補助方式為遊客向電動機車租賃業者租賃時,完成補助要點載明所需之程序後,簽訂租賃契約、填寫領據、提供抵達離島之交通證明影本,租賃業者需於電動機車補助租賃系統輸入旅客租賃資料,於每月結束之次月10日前得視情形檢具申請表及其附件向觀光局提出補助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部觀光局為落實節能減碳、推動低碳觀光及協助綠能運輸產業,鼓勵赴離島旅遊之遊客優先租賃電動機車,提出補助離島遊客租賃電動機車實施要點。經申請獲交通部觀光局同意補助105年度至離島旅遊遊客租賃電動機車補助之經費。
響應低碳旅遊 觀光局補助離島旅遊遊客租賃電動機車經費
- 20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