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視覺功能障礙者權益,導盲犬可自由進出公共場所

  • 2016-02-03
 維護視覺功能障礙者權益,導盲犬可自由進出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圖:民政局提供)

 維護視覺功能障礙者權益,導盲犬可自由進出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圖:民政局提供)

 【記者吳嘉榮報導】導盲犬為盲人的眼睛,協助視障朋友在行走時能安全有效的行進,縣府民政局希望藉由宣導讓更多民眾了解導盲犬,在公共場所遇到導盲犬時,也能遵守「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以協助視障朋友,讓馬祖成為一個幸福友善的城市。
 導盲犬就像視障者的雙眼,是協助視障者安全行進的工作犬,而非一般寵物。導盲犬使用者、導盲犬、訓練中的導盲幼犬、合格導盲犬訓練師、導盲犬寄養家庭等,皆配有相關證件供查驗,也有進出公共場所的權利,因此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包括餐廳)、大眾運輸工具及公共設施之負責人、業者、使用人等,皆不得拒絕導盲犬及導盲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條件(如繳納保證金、將導盲犬留置店外等),若有違法事實,將依法令查辦。
 視障朋友們除了倚靠家人之外,導盲犬也是他們生活的好助力,牠們的貼心、觀察力、判斷力,不亞於家人的照顧,更能夠讓視障朋友學習獨立、勇於踏出家門,建立視障朋友們的自信心。導盲犬可以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活動,視障朋友有了導盲犬的協助將可更安全的生活、更快速的行走,擴展人際關係,導盲犬同時也具有陪伴的功能,可撫慰視障者的心靈,成為視障者可靠的夥伴。
 歡迎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進入宣導電子檔,如有需要,可前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內(https://dpws.sfaa.gov.tw/commonch/index.jsp)「導盲犬管理」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