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計畫開跑 31日前截止申請,意者把握

  • 2016-03-16
 【記者曹重偉報導】縣府文化局即起辦理「105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計畫」徵選,申請計畫須於今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送達文化局,並應於11月30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且須配合縣府辦理聯合成果展活動;有意者敬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連江縣政府為推動藝文活動多元文化之發展,獎勵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之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依據「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辦理105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計畫徵選。凡本縣轄內登記有案之藝文團體、文化社團、協會及文史工作室或個人(本人或其父母出生地為中華民國連江縣籍)均可向縣府提出申請。
 申請者請逕洽縣府文化局索取或上文化局網站下載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網址:www.matsucc.gov.tw ),並檢附詳細計畫書6份,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藝文推廣活動補助計畫」及團體名稱以掛號寄送縣府文化局(住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並mail至coree22167@yahoo.com.tw。
 補助經費在團體組織部分,每次原則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0萬元,配合縣府舉辦之文化活動,則不受限制。補助案之補助額度,由縣府依各年度之扶植計畫核定金額而定。
 初審由縣府業務單位書面審查,項目包括團體資格、計畫可行性、扶植意義性、經費合理性、以往辦理成效等項。複審由縣府聘請學者、專家5至9名組成評審小組,通過初審者於主辦單位訂定時間出席說明,複審項目包括計畫內容、計畫內涵、計畫可行性及其發展特色;團體條件與能力、組織架構、經營發展理念、執行計畫與實踐理念潛力或以往扶植成效。
 各申請案之審核結果,將於申請時間截止後1個月內正式函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文化局網站;所需申請書及與計畫有關之補充資料請逕上文化局官網下載,有相關疑問請來電洽詢,電話:0836-23146轉109,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