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二)開辦失能老人補助,擴及營養保健及醫護用品
105年1月1日起實施,累計設籍本縣20年並年滿65歲以上並有實際居住本縣之失能老人,並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補助托育養護費者,每月補助費用為新台幣1,500元,目前已有5位長者申請。
(三)推展縣政,加強與桃園市業務交流
為加強與桃園市政府各項業務交流,本府於本年1月26日至27日,由秘書長率領本府局室主管一行13人參加桃園馬祖交流「桃園場」會議,就雙方交流合作事項進行研商,已圓滿達成臺灣燈會馬祖區特展、馬祖美食及文化節、馬祖媽祖宗教文化交流等多項活動,並延續進行馬祖移民史編撰、馬祖母語傳承課程等計畫。
(四)成立公私協力托育中心,建構友善托育環境
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辦理東引鄉公共托育中心,已於104年11月2日正式營運,收托幼兒人數為4名,南竿鄉公共托育中心預計11月份成立,北竿鄉及莒光鄉公共托育中心設置評估,將配合本年度7至9月兒少生活需求調查一併辦理,俟調查結果完成後再評估是否設置托育中心。
(五)關懷弱勢訪視慰問,高齡長者問安
1、訂定105年度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769元,調升為10,290元,以達到真正照顧弱勢者之目的;另為加強照顧低收入戶家庭,因104年較10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3.65%,故而調增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自105年1月起本縣第1款家庭生活補助由原7,600元調增為7,877元,第2款家庭生活補助及就學生活補助皆由原5,900元調增為6,115元,兒童生活補助由原2,000元調增為2,073元,期能改善低收入戶之基本生活。(未完待續)
連江縣政府施政報告/報告人:縣長劉增應
- 20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