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國防部說明823戰役的核認範圍限定於金門作戰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不屬於核認範圍內。因戰役期間馬祖地區並沒有發生作戰情事,也沒有與共軍直接作戰記載,皆處於備戰狀態,而非直接參加作戰。若能證明曾實際至金門地區直接參加作戰者,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核認。
823戰役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核認釋疑說明如下: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第2項,在89年1月6日增訂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視同退除役官兵條文時,已經說明僅針對金門民防自衛隊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理由:金門自衛隊歷經古寧頭等大小戰役,其長期對自由世界以及今日台灣之安定、繁榮與發展所作之犧牲與貢獻不容抹煞,爰增訂第2項,亦列為輔導對象。
2、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823戰役及其他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參戰核認作業規定在修正時增加馬祖地區,主要是配合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乙詞,為闡明金門及馬祖地區均有民防自衛隊員,並且考量後續核定其他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可能發生於馬祖地區,為避免之後修訂頻繁而將其列入;所以,規定內並不是指823戰役時馬祖地區為直接作戰區,而且修訂前的原規定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823戰役參戰核認規定,已針對823戰役的核認範圍,限定於金門作戰區。
3、823戰役時間範圍為從47年8月23日至同年10月6日為止,前述期間就目前史料所記載,在馬祖地區並沒有發生作戰情事,國防部對於該時期在馬祖地區的部隊,也沒有與共軍直接作戰之記載;而當時在台、澎與馬祖地區的官兵都是處於備戰狀態,不屬於直接參加作戰;因此,馬祖地區的民防自衛隊也是處於備戰狀態,而不屬於直接參加作戰;綜上所述,馬祖民防自衛隊員並不屬於823戰役核認範圍內。
4、此外,若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可證明於823戰役期間,曾實際至金門地區直接參加作戰者,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核認。
5、政府為補償金門馬祖地區人民在戰地政務終止前,參加自衛隊保鄉衛國而未領取待遇之勞蹟,於84年起依金馬自衛隊員補償辦法的年資分級頒給補償金;另因作戰或因公傷亡未曾辦理撫卹之自衛隊員,亦依金馬自衛隊員傷亡撫慰金給與辦法視傷亡殘等分級發予撫慰金,分別於90年及91年辦理完畢。
6、國防部也感念823台海保衛戰役期間,馬祖民防自衛隊員雖無直接參加作戰,仍依法執行軍事勤務,參與戰備整備及承受威脅之壓力,於101年訂定823戰役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生活慰助金補助計畫,並於102年開始每年補助連江縣政府約4千萬元,發放慰助金,每人3萬元為上限,以展現感念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特別犧牲之關懷及照顧。
國防部:823戰役核認範圍限定金門作戰區
- 201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