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計程車新式計費表更新補助 8月底止

  • 2016-06-17
 【記者吳嘉榮報導】計程車新式計費表更新補助,本縣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交通部補助即日起至11月30日。配合交通部推動計程車新式計費表政策,鼓勵本縣計程車加速完成裝設,以健全人車管理及提升營運服務品質。
 連江縣鼓勵計程車裝設新式計費表補助計畫,申請人為計程車公(工)會、個人計程車以外之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計程車車隊、計費表製造業或輸入業或修理業者。計程車所有人,車行計程車由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且於公路監理系統登錄者,以駕駛人為計程車所有人;未於公路監理系統登錄者,以交通公司(車行)為計程車所有人,每輛車以補助1次為限。
 計程車所有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委由申請人向縣府交通局提出申請:
 一、連江縣鼓勵計程車裝設新式計費表補助經費申請表正本,每一受補助車輛應填寫1份申請表。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計程車計費表檢定紀錄卡影本。
 三、計程車所有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行車執照影本。
 五、領據正本。
 六、委託書含證明文件,計程車所有人為交通公司且自行申請者免附。
 補助計程車新式計費表安裝費、耗材費、檢驗費及檢驗營業損失等,每輛計程車補助2000元整。申請人申請計畫補助,應於所申請車輛完成裝表,並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於8月31日前提出補助申請,如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不予補助。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及核撥補助,至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受補助之計程車車籍須設籍於連江縣,且完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時,以紀錄卡註記之日期為準,為有效車輛。車輛應完成新式計費表安裝且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紀錄卡,以紀錄卡註記之日期為準,始可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