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管處性別主流化發展、國際人權公約研習 學員獲益多

  • 2016-06-25
 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概況及國際人權公約研習昨天在馬管處一樓會議室舉行。(圖/文:吳嘉榮)

 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概況及國際人權公約研習昨天在馬管處一樓會議室舉行。(圖/文:吳嘉榮)

 【記者吳嘉榮報導】性別主流化是指國家或社會不論是在政策發展、研究、提倡/對話、立法、資源分配及方案的設計、執行及監測,都要有性別的觀點和性別平權的概念,從而使個體不因性別皆能平等受益。納入主流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性別平權,不再因性別而有不平等情事發生。
 講師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教授黃翠紋表示,經由性別平權教育改變傳統性別刻板印象,使社會大眾重視女性自主權和聲音,才能夠進一步將現行法律、制度一一改過,扭轉過去的一切觀念與態度,如此一來才能促成一個相互尊重的和諧社會。
 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簡稱。由於國際潮流趨勢,加上我國民主化的進展,使得積極追求加入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成為國人普遍要求,立法院98年3 月31 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共計9條。其中第2條明文規定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規定。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
 馬管處105年政策性訓練-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概況及國際人權公約研習昨天上午9時在馬管處一樓會議室舉行,為讓一般民眾及軍公教同仁瞭解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概況及國際人權公約,研習內容包括性別差異與性別平權、性別主流化內涵、台灣婦女處境與政策方向、國際人權公約內容、兩公約施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