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針對縣府「合宜住宅」議案屢次退回,議員林惠萍昨天特別在議會定期大會中,提出詳盡說明原委,她強調,基於監督立場,要把話說清楚,不要把責任推給議會,並詳細陳述縣府提案有哪些疑問所以未能獲得議會審議通過,相信縣府與議會都是以最大權益來做考量,都是為了地方鄉親好,而此案更不該是到要「釐清責任」的階段;縣長楊綏生表示,合宜住宅案過不了議會這關是事實,公地使用還有行政院要審議,最早選在清水推出集合式住宅及造街計畫,但後續發展不如預期,此次規劃是請顧問公司評估,並沒有設定任何條件,而且有參考台灣個案,強調沒有干涉問卷設計,題目多數是開放式的選項。
林惠萍表示,合宜住宅是縣長落實競選政見的方法,縣府要表達出負責任的態度,早期清水村民很積極,後面土地整合有問題,才改由電池山興建,因要用到政府土地開始關心,之後縣府以合宜住宅作定案,第5次定期大會提案是採設定地上權,所有議員認為與民眾觀念不符,絕大多數鄉親都希望有土斯有財,不該讓困擾留給後代的人,之後縣府要針對合宜住宅做問卷調查,但9月初看到問卷,她質疑怎會有62%的人願意購買只有地上權建築, 第6次大會還是送來「設置地上權」,也沒有任何一個主管因此案來找議員溝通,第7次定期大會說接受多數民眾建議,改採標售土地方式,議員在民眾立場上關切要怎麼標售,最低要興建幾戶都沒寫,結果又退回去。
林惠萍也質疑問卷調查內容,不僅大多數鄉親沒看過,但並沒呈現最根本的調查目標,還有引導往設定地上權方向之嫌,調查內容完全不能接受,也質疑為何要留這麼多坪數給建商,合宜住宅只占29%,建商有71%可用,住戶坪數也過小,完全與鄉親需求相悖。
林惠萍昨天在質詢中並列舉諸多資料,她表示,責任推給議會,她無法接受,基於鄉親期待、權益、需求,做議員的有監督責任。
◎影音/議員林惠萍質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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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退回合宜住宅案 林惠萍指以鄉親最大權益為考量
- 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