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組織修編架構出爐,縣府本部及9個處,公務人員130人、府外一級機關7個局,93人、二級機關11個,35人、醫療機構1個、公立學校9所、2個縣營事業、2個縣營公司,合計公務人員員額258人。
縣府並說明修正重點如下:
一、原建設局改置產業發展處,秘書室、企劃室整併改設行政處,文化局改置文化處,為府內一級單位。
二、交通局與觀光局整併改設交通旅遊局,財政局與原府外一級機關-稅捐稽徵處整併,改設財政稅務局;環境保護局改置環境資源局,衛生局改置衛生福利局,為府外一級機關。
三、另新增地政局,由本縣地政事務所及民政局土地行政課整併,成為府外一級機關;增設家庭教育中心、民俗文物館為縣屬二級機關,分別由教育處及文化處督管。
四、二級機關-大同之家改隸衛生福利局督管。
五、馬祖酒廠裁撤,以設置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由產業發展處督管;港務處、公車處及連江航業整併,設置馬祖運輸港務有限公司,由交通旅遊局督管;馬祖日報社及自來水廠仍維持以事業機構模式設置運作,分別由文化處及環境資源局督管。
六、民政處增設勞動行政科、宗教禮俗科二科,原社會勞工課業務,除人民社團及勞工業務仍由民政處辦理外,有關社會福利業務全部移撥衛生福利局辦理及督管。
七、財政局與稅捐稽徵處整併,改設財政稅務局,設財務管理科、公產管理科、稅捐稽徵科、庫款支付科,有關人事、會計改以專任設置。
八、教育處增設社教體健科、特幼教育科,另文化處之圖書管理業務移入;產業處漁業管理課改置漁牧管理科,增設產業管理科,並督管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原工務局水利開發課及汙水下水道業務,全數移撥環境資源局辦理;原企劃室新聞、出版品等業務移撥文化處辦理;消費者保護官移至府本部設置。行政處設研考規劃科、法制資訊科、公共關係科、文書檔案科、庶務管理科五科,另原觀光局大陸事務業務移入,並以臨時編組方式成立發包中心。人事處及主計處均維持二科並改稱組織任免科、考勤訓練科;會計科、歲計科。
九、整併原二級機關港務處及公車處、地政事務所三單位,裁撤馬祖酒廠;馬祖日報社與自來水廠仍維持以事業單位模式運作,以上機關(構)之公務人員員額合計96人,納編縣府統籌運用。
十、員額配置:縣府本部及府內處130人,一級機關93人,二級機關35人,合計258人。
全案與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編制表已送縣議會審查,縣府人事室指出,先提出修編架構,以符合地方制度法規範,將於第二階段討論員工權益保障及安置事宜。
縣府組織修編架構出爐 設府內9處、府外7局
- 2013-11-29

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組織修編架構出爐,全縣公務人員不含警消、學校及醫療機構及醫院合計258人。(圖:縣府人事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