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組織修編基層疑慮 縣長:秉持權益保障、政企分離、公營事業虧損補貼

  • 2013-11-29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回應基層員工對於縣府暨所屬機關組織修編的疑慮,縣長楊綏生表示,將秉持三大原則:權益保障、政企分離,與公營事業的政策性虧損由政府補貼。
 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組織修編草案,已連同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送縣議會審查,縣長楊綏生指出,在組織修編過後,縣府仍會依規定補貼公營事業的政策性虧損,並鼓勵事業努力經營、創造利潤。以公共車船管理處為例,楊綏生說,目前每年須補貼約新台幣1500多萬元,連江航業則約8000多萬元,而自來水廠每度水的產銷成本約120元,所收水費遠不足以彌補,這些都仍會在適法且預算允許的範圍內補貼。
 而在原交通行政機關(車船處、港務處)與公營事業機構(馬祖日報社、馬祖酒廠、自來水廠)等抽離正式公務人員員額,改採「政企分離」的制度,楊綏生說,是基於企業服務的靈活性,屬於公權力的部分,由政府督導單位行使,屬於服務及營運的部分,則由企業推動,這點是參考松山機場與基隆港營運的概念。
 而至於既有員工權益保障的部分,楊綏生重申,仍會堅持此一原則。
 根據修編草案,正式公務員由縣府統一安置及移撥,如符合退休法等相關規定,則依當事人意願辦理;至於約僱(用)人員部分,則隨機關(構)業務整併或改制,移撥至新的機關、事業機構或公司服務。原事業機構勞工(如技工、臨時人員)因適用勞基法,隨業務改隸移撥至公司服務,不影響其合法權益。
 此次組織修編案主要將事業機構的公務人員編制員額60人,原屬交通行政機關的公車處、港務處的編制員額28人,以及地政事務所8人全數納入縣府法定員額計算,使縣府法定員額上限修正為258人。
 為何要推動組織修編?楊綏生說,是因應本縣是全國最後一個還未依地方制度法進行組織修編的縣市,在完成修編後,如各鄉衛生所才得以從事業機構等釋出的正式員額中,獲得所需的空缺,以彌補正式人力。相關人員指出,將酒廠的正式公務人員移出,使馬酒澈底公司化,是達成同工同酬、公司靈活營運的關鍵之一。
 縣議會針對此修編案本會期進行質詢,表示有多名任職於縣府及所屬機構的鄉親反映,缺乏安定感,已無法安心上班,要求縣府儘速與基層員工溝通;縣府人事室允諾定案時將儘速說明。根據縣府101年的人力資源統計,本縣有近四分之一的就業人口屬於公共服務業,縣府組織及業務、預算一旦變革,牽動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