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處理/網友反映公務員疑不假外出 人事室:考核紀錄列入獎懲依據

  • 2014-01-12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針對網友質疑本縣公務員疑似不假外出,縣府人事室表示,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查勤,請公務員於上班時間內切勿擅離職守,否則考核紀錄將作為年終考績與獎懲等相關依據。
 署名「金山」的網友於本報「馬上處理」詢問,「現在台銀門口排隊的公家單位人員是否都有請假,或者是翹班來排隊?如此對得起我們所繳的納稅錢」?
 針對該名網友所提出之質疑,縣府人事室表示,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查勤,考核紀錄列入年終考績與獎懲、升遷、訓練、進修與績優公務人員選拔等重要依據。
 有關查勤的方法,人事室說,依規定是由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專人查勤,對疑似曠職者立即以書面通知當事人或其家屬,必要時得以電話或專人實地查訪;當事人如果有異議,必須在通知到達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說明理由,由單位主管向人事單位提報,轉呈首長核定,逾期不得受理。各機關也應不定期派員抽查所屬機關的公務人員出勤情形;包括差假與管理、到退登記,以及辦公秩序。
 人事室提醒地區公務同仁,於辦公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因公外出需辦妥手續,如果確實是公務急需外出處理,應立即辦理(或委託代辦)公出手續,或者敘明事項於3天內補辦;如果遲到、早退未依規定請假,皆視為曠職,除非因職務上的理由或特殊情形經查證屬實、簽報核准,才可例外。
 網友提醒縣府應嚴正查訪,並可調閱銀行監視錄影器,以查處不假外出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