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1-10月交通事故59件 南警所即起針對易超速路段加強取締

  • 2019-11-12
 十次車禍九次快,連江縣警察局已自11月起針對南竿鄉內易超速肇事路段加強取締,提醒駕駛朋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圖/文:曹重偉)

 十次車禍九次快,連江縣警察局已自11月起針對南竿鄉內易超速肇事路段加強取締,提醒駕駛朋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南竿地區今年1至10月發生交通事故有59件,警察局長廖恆裕提醒鄉親,時序已近歲末,各機關、學校及民營機構會舉辦尾牙和春酒餐敘,加上返鄉、出遊人車眾多,為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將針對轄內各島重要交通樞紐及高事故路段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及嚴重超速等四大重大交通違規事項,以保障大眾行的安全。
 南警所長李政餘表示,南竿鄉道路隨山巒起伏、崎嶇蜿蜒、路幅普遍狹小,搶快行駛極易與其他人車發生碰撞,或失速撞及路面邊坡或人行道,造成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
 分析鄉內肇事前3大主因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及駕駛操作不當,均與行車速度息息相關;再調查近3年易超速肇事路段後,據以規劃自11月起針對酒廠往山隴路段、環保路、復興路、三槍堡往福澳中華電信、鄉公所往清水圓環、消防局往承鮮捷、珠山電廠前、中央大道青檀澳往聚英路等8條路段,加強違規超速取締,以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南警所將在上述路段規劃專案勤務,除利用固定測速桿拍照取締,也會使用手持式雷射測速槍等科技執法設備,不定時、不定點以移動方式取締違規超速,呼籲駕駛人注意道路規定速限,避免受罰。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