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名稱及條文暨連江縣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編制表經縣府於7月5日修正發布,修正名稱為連江縣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及編制表如下:
第一條、本自治條例係依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制定之。
第二條、連江縣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置董事一人,依法令及公司章程執行業務,並對外代表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置經理一人,承董事之命,綜理公司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第四條、本公司設下列各課,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業務課:掌理文書、印信、事務、研究發展管制考核、文書稽催、公共關係、文稿之審核及加油站業務之推展、出納財產管理、儲運等事項。
二、管理課:負責各加油站油料運輸、安全存量、加油設各項工程及公共安全等事項。
第五條、本公司得視營業需要於各島增設各類加油站。
第六條、本公司置課長、站長、業務員、管理員、加油員。
第七條、本公司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八條、本公司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第九條、本公司職員依照本公司用人費薪點待遇表敘薪。
第十條、本公司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十一條、本自治條例施行日期,由本府以命令定之。
編制表員額編制共22人,表列專任人員得視業務需要兼任其他職務,員工職等及薪俸表參考中油公司現行待遇重新調整,表列專任人員得視公司營運狀況改列為兼任。
連江縣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置經理1人,職等列第7至9職等,站長6人,職等列第5至7職等,業務員1人,職等列第4至7職等,管理員1人,職等列第4至7職等,人事管理員1人,職等列第4至7職等,會計員1人,職等列第4至7職等,加油11人,職等列第1至5職等。
連江縣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修正發布
-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