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辦法 縣府修正發布

  • 2019-12-14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辦法第十條經縣府於5月23日修正發布。連江縣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辦法第十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十條、學校被合併或停辦學校之教職員工,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辦理相關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