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了更擴大服務,便利民眾可就近辦理遺產稅申報,財政部訂定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於11月15日發布,並自12月1日起實施,符合規定遺產稅案件,可不受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申報書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即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由收件國稅局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整合性服務。截至12月23日止,該局受理遺產稅跨局申辦件數已有92件。
該局指出,凡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遺產稅主要申報內容,包括遺產總額、財產類型、扣除額等3項,只要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者,即可跨局申報。
一、遺產總額:加計歷次核定遺產總額在新台幣2500萬元以下,且未列報不計入遺產總額(汽、機車除外)。
二、財產類型:屬不動產(不含公同共有不動產)、符合規定現金及存款、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500萬元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及有限公司出資額、汽(機)車及已申報贈與稅並經稽徵機關核定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等7種。
三、扣除額: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扣除額、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農業用地作農用扣除額(不含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視為農業用地之土地)、符合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扣除額、合計500萬元以下未償債務扣除額及合計500萬元以下應納未納稅捐扣除額等9種。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A君10月死亡時戶籍地在屏東,其繼承人B君居住在板橋,A君遺有1筆建地及1輛汽車,遺產總額合計2300萬元,可申報扣除額項目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喪葬費等3項,如向A君戶籍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需要往返屏東才能完成申報手續,非常不便,但遺產稅跨局申報自12月起實施,被繼承人A君遺產稅案件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故繼承人B君只須就近到居住地所屬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辦理遺產稅申報,相當便利。
該局進一步說明,遺產稅申報案件如屬逾期申報、代位申報、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申報或列報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遺產為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財產扣除額的再轉繼承案件、涉訟、被繼承人因公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等案況特殊案件,則不適用跨局臨櫃申辦服務,須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進行審核。
該局呼籲,符合作業要點規定遺產稅案件,民眾可多加利用跨局(區)臨櫃申辦遺產稅服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reurl.cc/Ylrvqa)查詢相關法令。
擴大服務更便民 財政部訂定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
- 201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