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收費業者自行調漲為600元 NCC:限期改善

  • 2014-01-22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地區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行調漲今年的基本頻道收視費,由新台幣550元提升為600元,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去年所核定的545元不符;業者表示,苦撐優待2年,因經營成本高,不得不調漲。然而NCC無法接受,表示應依法限期改正,否則開罰。
 NCC傳播營管部門表示,將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0條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無改正,則依第66條第10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或可依據第51條、第55條、第64條處置,最後再依66條科處罰鍰。
 NCC去年11月27日審查台南市、嘉義市、澎湖 縣、金門縣和連江縣(馬祖)等5個縣市、8家有線電視業者的103年費率,其中澎湖、金門與馬祖的業者都希望能漲價,但是不被允許;而馬祖的祥通有線電視甚至還被調降了5元,今年的基本頻道收視費因此是545元。
 不過今年馬祖的收視戶卻收到漲價通知。業者坦承,確實調漲為600元,其他費用不變,主因是離島的經營成本高-人事、運費、管道租用及線路鋪設等,所費不貲;以租用寬頻管道為例,每個月須支付近60至70萬元的租金。
 不過NCC仍堅持須依照核定的標準計收。該會認為,金門和馬祖的有線電視仍未數位化,且提供的頻道量較少,而且祥通的財務報表仍須加強,因此不同意漲價,還酌降5元。部分鄉親認為,馬祖的光纜提供有線電視使用,因此有線電視仍有降價空間;縣府企劃室並已向NCC表明會行文要求業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