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表示,依農委會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除花蓮縣及臺東縣外,其他縣市轄屬之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自109年3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禁止捕撈鰻苗,請全國從事捕撈鰻苗業者務必配合,以共同維護鰻苗漁業之永續。
產發處提醒,自109年3月1起至10月31日止禁止捕撈鰻苗,規範對象包括在岸際以「人力」從事捕撈者,及以漁船(筏)進行海上捕撈者,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務必遵守規定,以免遭受罰則。
漁業署指出,鰻苗捕撈是我國重要產業,目前鰻魚資源已日漸減少,保育工作刻不容緩,請從事捕撈鰻苗業者務必配合,以共同維護鰻苗傳統漁業之永續。
漁業署:鰻苗捕撈漁期即將結束 3/1起至10/31禁止捕撈
- 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