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岐運動場禁止攜帶寵物入內 民眾遵守規定

  • 2020-03-17
 塘岐運動場依規定禁止車輛及攜帶寵物入內,公所呼籲軍民使用者遵守規定。(圖/文:陳鵬雄)

 塘岐運動場依規定禁止車輛及攜帶寵物入內,公所呼籲軍民使用者遵守規定。(圖/文:陳鵬雄)

 【本報訊】近來有民眾反映塘岐運動場周邊出現遛狗未清理「犬便」,導致污染環境,影響鄉親運動品質,公所再次提出宣導呼籲,飼主要盡善後之責,否則將依法開罰。
 北竿鄉公所表示,依北竿鄉綜合運動場管理要點規定,運動場禁止車輛及攜帶寵物入內。本場地設有監視錄影設施,若未依其規定,放任寵物便溺未清除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請鄉親多加注意配合。另為防止野狗入內,有關單位近日也在運動場周邊佈置捕狗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