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就業中心召開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聯繫會報 與會單位說明就業資源及陳述意見

  • 2020-07-15
 連江就業中心14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召開今年度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聯繫會報;由與會單位說明特定對象就業資源及陳述意見。(圖/文:曹重偉)

 連江就業中心14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召開今年度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聯繫會報;由與會單位說明特定對象就業資源及陳述意見。(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連江就業中心14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於縣府會議室召開今年度連江地區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聯繫會報;主要聽取中心說明目前一案到底就業服務,並由與會單位說明特定對象就業資源及陳述意見,反映多元就業年度更換重新進用時,會造成家庭收入斷層,多舉辦職業技能訓練等,讓特定對象可以勝任更多工作。
 109年度連江地區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聯繫會報昨天上午10時舉行,主任林寶霞表示,中心從90年成立前身基隆區連江台,一路走來篳路藍縷,早期曾經1年有500多個工作機會,是工作在找人,隨著社會變遷,近年多元就業盛況不如以往,但還是積極的做為鄉親服務的媒介,歡迎大家將有就業需求新移民或特定對象轉介至就業中心,為他們提供更多元就業服務。
 會報主要為聽取中心向各與會單位報告對特定對象之就業服務資源,由輔導員分別就就業服務項目包括求職求才登記、職業介紹、失業給付認定、辦理多元就業方案、職業訓練諮詢、就業諮詢、創業諮詢、就業促進研習,以及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與僱用獎助津貼等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就業。
 之後也就對特定對象就業服務、工作資格條件、就業基本權益、就業相關津貼、新冠肺炎之政府紓困方案、就業百寶箱、就業服務轉介機制說明、職業訓練等服務項目做詳細說明。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特定對象資格認定為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新住民工作資格條件為婚姻關係消滅之外籍配偶,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准予繼續居留者,亦得免經許可合法在台工作,凡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永久居留、定居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並免申請許可,只要獲准居留即可工作,並能參加勞工就業保險,並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
 最後說明就業服務轉介機制、轉介流程及轉介單填寫方式,與會單位代表受益良多;參與此次聯繫會報單位分別為縣府民政處、衛福局、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移民署連江服務站、家暴防治中心、南竿鄉公所、婦女會、新移民女性關懷協會、紅十字會、身心障礙協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