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至10月31日。
地點:馬祖區漁會。
電詢:22296轉105陳小姐。
▲出港作業及在港休漁日數需符合規定:自108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止(漁船進出港申請區間),累積出海作業60日以上及在國內港口停航休漁120日以上。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漁船主攜帶漁船進出港時間明細表(漁船進出港檢查紀錄簿)、需申請人向安檢站提出申請、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船主印章逕向馬祖區漁會提出申請。
漁業署109年度自願性休漁獎金 申請至10月31日馬祖區漁會
-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