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99年核密工作講習

  • 2010-06-28
 馬防部副指揮官朱將軍主持「核密工作講習」,加強機密核定人員認知並建構核密標準作業程序,有效確保軍事、國防的安全與利益。(圖/文:韓順操)

 馬防部副指揮官朱將軍主持「核密工作講習」,加強機密核定人員認知並建構核密標準作業程序,有效確保軍事、國防的安全與利益。(圖/文:韓順操)

 【特約記者韓順操/南竿報導】為完備機密資訊審核作業,強化機密核定人員認知,並建構核密標準作業程序,使機密資訊確為法律保障,有效確保軍事作戰及國防安全與利益,馬防部特於日前舉辦99年「核密工作講習」,由副指揮官朱將軍主持,防衛部高勤官、各處(組)長、幕僚及編階中校以上主官(管)人員與會。
 副指揮官朱將軍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軍保密工作教則,均須依比例原則,特別規範機密等級核定權,區分為平、戰時,且必須由法律授權人員親自核定,其目的在於防杜機密核定浮濫,故各級幹部應秉持「依法行政」原則,核定機密等級,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各業管承參對自行產製「資訊」,應依部頒「機密資訊審定簡明表」,循「業管工作、涉及範圍、洩漏後損害情形(程度)、機密屬性、機密等級、保密期限、核定長官」等思維程序審定,擬訂至當「機密等級、屬性及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之建議,呈請權責長官核定。
 副指揮官最後再次強調,希望經由本次「核密工作講習」,對未來指導或承辦機密文書等作業人員,能有所助益,以貫徹「依法行政」,協力維護國防機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