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指部薪資所得稅講習

  • 2012-12-03
 曹股長表示,單位扣繳義務人與預財士官應相互配合,及早完成扣繳作業,做好合法節稅規劃與準備,保障官兵的權益。(圖/文:歐振陽)

 曹股長表示,單位扣繳義務人與預財士官應相互配合,及早完成扣繳作業,做好合法節稅規劃與準備,保障官兵的權益。(圖/文:歐振陽)

 【特約記者歐振陽/莒光報導】因現職官兵並無繳納所得稅之經驗,為令官兵熟稔稅法與申報程序,莒指部對各單位士官督導長及預財士實施「薪資所得稅講習」,由副指揮官賀上校主持,並邀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股長曹祥安先生針對綜合所得申報方式、辦理繳稅程序,以及未繳稅之相關罰責做詳盡講解。
 依「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現役官兵之薪餉納入所得稅課徵範圍,其中包括每月財務單位所發放之薪餉與各單位自行發放之勤務加給、獎金、慰勞金、工作費等,都應按照規訂按時辦理納稅。
 曹股長表示,身為扣繳義務人的單位主官與預財士官都應熟悉稅款扣繳、結算申報流程,並瞭解所得稅相關法規,以保障官兵權益,避免稅務違章事件肇生,此外,曹股長以實際案例作解說綜合所得稅的計算及扣繳作業,同時也說明各種合法節稅管道,讓官兵對於課稅、扣繳作業及節稅等事宜有著更深入的瞭解。目前報稅方式包括人工、二維條碼、網路申報,其中以網路申報最為便捷。
 最後,曹股長提醒各位官兵,繳納稅金為國人義務,是推動國家建設的主要動力,身為國軍應以身作責,誠實報稅,作為人民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