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隨筆/新聞與知識 文:葉峻廷

  • 2018-12-24
 日前在看新聞時出現了一篇令人不解的報導,標題寫著「爭執後衝動推人入海,法官竟因『會游泳』判無罪」,這又是一件「恐龍判決」案件。當下雖然抱著看看就好的想法,但是內心卻還是充滿疑惑,如果當下犯罪行為已經成立,即便不能判「殺人未遂」但也不太可能是像新聞所報導般草率判決「無罪」。而今天如往常一般吃早餐看著新聞,偶然看到一篇副刊「孤狗大神在哭泣-司法的日常」,內容正是說這件「恐龍判決」事件並非真的如媒體所說的草率結案,而是經過審慎推敲案情及各項客觀因素後得到的結果。
 文章點出了我們現代人的閱讀習慣,在資訊爆炸的時代,許多訊息不斷傳進我們腦中,我們只能忙著接受訊息,無暇去驗證訊息的正確性及完整性。在「恐龍判決」的事件中,媒體報導雖然是依判決結果所撰寫,但斷章取義的內容缺乏準確與客觀性,使讀者誤會,檢、警、調三者的工作成果,就因一篇報導讓他們揹了「恐龍」的黑鍋。
 我們正處於人類歷史上資訊接收最發達的時代,但卻也是最接近「無知」的時代,因為我們知道的事情太多,多到我們已經無法一條一條吸收,而是單憑印象或是口耳相傳來做學習,當我們深入探討問題時才會發覺,從一開始我們根本就什麼都不懂,而造就了現在台灣能以「標題殺人」來帶動社會風向。當人們發覺自己有所誤會時,矛頭就會指向傳遞訊息的人,就像網路上最常流傳「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等話,而忘了反省是「誰」聽信了謠言?
 知識就像是藏在土裡的寶藏,空喊著擁有它卻不去挖掘,這讓我們看似富有實際卻是相當貧窮。我們都必須承認「無知」是大家的共同毛病,資訊快速地傳遞到我們腦海,就像是在告訴我們哪裡有寶藏,當我們到了藏寶地點真正去挖掘的人又有幾個?大多數人都是到藏寶地點後,自信地宣告自己有多富有,而不去驗證自己腳下踩的地方到底有沒有寶藏,如果收到的是假消息,被明眼人看穿豈不是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