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性平觀念,營造優質環境 雲台部隊/賴姿婷撰文

  • 2019-03-11
 民國106年聯合國舉行世界女性領袖高層會議,呼籲實現性別平等,會議由聯合國婦女署組織召開,商討如何確保婦女在建設更加平等的社會中發揮重要作用。以工作權為例,全球仍有18個國家的女性若要就業須徵得丈夫的同意,有29個國家不允許女性上夜班,41個國家禁止女性在工廠就業,而在法國,女性不得從事須「負重25公斤以上」的體力勞動。而我中華民國則早於91年制定公布《性別工作平等法》,旨在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此法亦包含性騷擾防治、申訴救濟等法規。
 國軍則訂定《國防部執行「推動性別平等、促進婦女權益」工作作業要點》,分為政治參與、勞動與經濟、教育與文化、人身安全等項,以明確權責劃分、整合相關資源、定期追蹤考核、蒐整具體成果、適時對外溝通,以彰顯國軍對女性官兵權益的重視。同時輔以《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防治並處理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此法明確規定國軍官兵在執行任務、訓練、辦公、工作、日常營區生活時均應遵守本規定,秉持相互尊重之精神,在行為舉止上發乎情、止於禮,不得有逾矩行為。當發生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得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受理單位應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實施調查處置,以維護被害人之權益。
 103年女性親善大使Emma Watson推行「HeFor-She」活動,活動宗旨在於打破性別間的框架,不再有性別歧視,不再用性別刻板印象約束著自己,使女性得到機會,男性得到自由。其中提到全球人民要有共同的認知:保護與提倡女性的權益,不代表忽略或打壓其他人的權益。由此可知國軍官兵應保持更開闊的心胸去尊重彼此生理的不同,以同理心的方式去了解彼此所需的幫助,不將性別變成工作上的限制,在幫助與尊重的過程中,支持對方的人生規劃,保障彼此家庭和諧美滿。
 推展性別平等的觀念,除了持續宣導外,還可以透過情境劇的體驗,讓官兵可以體認到不同性別的差異與辛苦,也讓官兵認識到外表的體現不代表價值本身,唯有深入了解體驗,才能真正認識到彼此。透過不斷性別平等的教育,消弭國軍官兵彼此間的性別刻板印象,褪下性別的外衣,使官兵皆在平等的狀況下,得到相同的機會證明自己的價值,同時讓團隊間的合作更加融洽,共同發揮創造團隊更高的價值。為了促使環境性別平等,國軍官兵應秉持著不歧視、不傷害、要尊重的態度,不用舊有的思想去看待不同的性別,而是尊重彼此的不同,給予彼此尊重與同理心,才能使國軍官兵安心於訓練任務,戮力於創造自我價值,以鞏固部隊戰力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