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戰正式開跑 即起至27日受理候選人領表

  • 2015-11-20
 【記者曹重偉報導】立委選戰正式開跑!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已開放候選人領表作業,截止日期為11月27日,提醒有意參選者把握時間至連江縣選委會網站或親至連江縣政府一樓領表處領取書表。
 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所訂之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規定,11月19日至11月27日受理候選人領表,11月23日至11月27日受理候選人登記。領表及登記期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受理,領表期間遇例假日,照常受理。
 連江縣選區此次選舉候選人領表及登記地點均在連江縣選舉委員會(縣府大樓內),候選人登記所需繳交之書表文件請至中選會或連江縣選委會網站下載,候選人除應依選委會規定填寫表件外,針對候選人申請登記時容易疏忽之處特別提醒候選人注意:
 一、繳交之證件中相片一式5張, 2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黑白或彩色之相片均可。
 二、戶籍謄本要3個月內正本,不得以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代替。
 三、保證金為新台幣20萬元,須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
 四、候選人如要設置競選辦事處,在申請登記時,競選辦事處登記書一定要設置1處以上,登記時若未繳競選辦事處登記書則視為不設置,以後將不得補增設或變更。
 五、候選人學歷為學士以上學位,應繳交其國內外學位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但於93年3月20日以後辦理之總統、副總統選舉及97年1月12日以後辦理之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曾刊登於選舉公報學歷欄內之候選人學歷,得予免附。
 六、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候選人申請登記時需繳交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
 七、受限於候選人登記場所及為維護候選人辦理登記時之順暢與秩序,登記時除候選人或其代理人外,其他陪同人員以5人為限,由選委會發給候選人及陪同人員證,入場時應配帶該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