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屆立委選舉候選人號次抽籤23日舉行

  • 2015-12-15
 【記者曹重偉報導】隨著各家候選人全部浮上檯面,地區立委選戰逐漸升溫,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表示,預定12月23日(三)上午10時於縣府三樓會議室舉辦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號次抽籤,候選人請親自出席抽籤,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於抽籤時交由管理人員查驗。未親自到場得委託他人持候選人本人之委託書代抽,未委託他人代抽或唱名3次仍不抽籤者,由選委會代抽。
 縣選委會為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特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4條第4、5項細則第20條第2項規定辦理候選人抽籤及相關作業;此屆立委選舉抽籤日期、時間、地點暨主持人、監察員規劃如下:
 日期:104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地點:縣府三樓會議室。
 主持人:預定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因故未能主持者,由總幹事代為主持。
 監察員:候選人姓名號次之抽籤,應由監察人員在場監察,將請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召集人擔任。
 縣選委會籲請各候選人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自出席抽籤,候選人未克親自到場參加抽籤者,得委託他人持候選人本人之委託書代為抽籤,候選人未親自參加或未委託他人代抽,或雖到場經唱名3次後仍不抽籤者,由縣選委會代為抽之。
 候選人抽籤程序為主持人報告、報告抽籤方式、候選人抽籤、主持人報告抽籤結果。抽籤用之籤具由選委會製備,依候選人數書明號次,在抽籤前當眾驗明後,將籤號放置於籤箱內,並由抽籤人員搖勻後,開始抽籤。
 候選人抽籤之先後順序,以候選人申請登記之先後,先行抽定抽籤順序,然後再以所抽定之順序,依次抽定公告候選人名單上之姓名號次。抽籤後之號次,均分別記入登記簿,並由候選人親自蓋章或簽名,如屬代抽者,由代理人在登記簿「備考欄」內註明「本中心代抽」字樣並簽名或蓋章。
 縣選委會指出,候選人名單上之姓名號次,一經抽定不得異議或調換。抽籤完畢後,由在場之監察小組人員,於簽號登記簿內簽名或蓋章。候選人抽籤決定之號次,即為候選人公告名單上之排列號次,選舉公報及選舉票上姓名之排列均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