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議會第6屆第2次定期大會昨天繼續議案審查議程,由縣府秘書長張龍德率各提案單位主管列席備詢;主要審查縣府各單位提出的預算墊支案及自治條例修正案為主,審查過程相當順利,昨天共審查6案,除「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等2案為修正通過,其他4案均照案通過。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繼續議案審查議程,主要審查縣府提案,主要包括工務局、企劃室、財政局等單位的自治條例修正案及墊支案;議員們先審查墊支案,以中央補助重大工程為主,出席議員們針對內容提出詳細質詢;就自來水廠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8000萬元一案,工務局特別指出,自來水廠105年度固定資產設備更新重置經費編列新台幣3159萬元整,惟其資金來源係依「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計算當年度差價虧損,水利署於次年度核撥七成,次次年度核撥三成,其固定資產設備更新重置費用為水利署依攤提折舊方式分年度併入差額補貼撥補,為免因資金短缺無法購置更新供水設備,進而影響正常營運,需向金融機構借貸新台幣3000萬元整。
查連江縣自來水廠105年度預算編列,其中經常門費用編列1億7053萬元整,惟其105年度可運用金額僅7925萬元整(營業收入7855萬元整、營業外收入70萬元整),故105年度預估營運資金尚有不足計約9198萬元整,需向金融機構借貸新台幣5000萬元整做為營運周轉。故需向金融機構借貸8000萬元,由縣府擔任保證人。
之後在法制組協助下,進行「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兩項修正案的逐條審查及文字修正,相當細心。周瑞國特別要求開放民眾購地,應以當年公告現值來計算,也認同3年內不得轉售;經過府會雙方充分討論,順利通過縣府提案共6案;其中重要議案包括:「連江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連江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經濟部水利署核定補助104年度「連江縣自來水廠管網水錶設置工程」經費50萬元、自來水廠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8000萬元、104年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墊付案追加105年度預算新台幣1565萬5千元、104年度蓄水建造物更新及改善計畫第二期追加105年度預算計新台幣1500萬元。今天22日議程仍為議案審查。
縣議會賡續議案審查 通過縣府提案6案
-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