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最對的事/介壽國小曹立宸

  • 2013-06-29
我覺得最對的事就是———運動,運動可以強健體魄、加強肌力,如果假日時,可以出去跑跑步,流了許多的汗之後,回家洗個舒舒服服的澡,再來杯冰冰涼涼的牛奶,這真是人間的一大享受啊!你現在終於知道了運動的好處了吧!那就事不宜遲,趕快去運動吧!
 運動可以維持健康,也可以保持好身材,還可以強健體魄,這不就真是一舉三得了嗎!聽說現在有許多的女藝人,就是用跑步、跳繩等運動來減輕重量或保持好身材,例如:林志玲和蔡依林……等等,還有我們敬愛的總統———馬英九,他每天早晨時,都會出去慢跑,作事時,頭腦就會比較清晰、清楚,不會昏昏沈沈的。
 如果你只想待在家裡,當個不運動的宅男或宅女,只知道吃、喝和玩樂,但吃太多垃圾食物,喝過量的飲料,有可能會導致糖尿病或血壓上升,還要花更多的經費來治病,這樣不就更吃虧了嗎?不如多出去跑跑步或跳跳繩,減少體重,讓自己更健康。
 其實運動不只有跑步而已,還有打球、爬山和跳舞……等等應有盡有,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但如果你有高血壓之類的,千萬不要玩跳傘或雲霄飛車,不然有可能病隨時都會發作,這樣到底要怪誰呢?記得隨時都要做運動,維持自己的健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