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為防制酒駕事故發生,連江縣警察局近期已連續規劃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取締頻率將從目前每月4次一口氣增加為15次,平均兩天就有一次臨檢,呼籲民眾嚴守喝酒不開車,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縣警局表示,轄區於3月25日夜間,在南竿鄉中央大道青檀澳路段發生騎乘機車死亡意外,經抽血檢驗後證實是酒後駕車肇事。為防止憾事一再發生,警方特於即日起規劃高密度取締酒駕勤務,於山、海線主要幹道及易發生酒後駕車或肇事的熱點,加強攔檢取締酒駕勤務,期能有效遏止民眾酒後駕車,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縣警局指出,「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開始之後,已於4月7日查獲一起酒駕案件,為一名南竿男性機車騎士被攔檢,因拒絕酒測,直接裁罰9萬元。而且查獲地點為之前發生酒後騎乘機車死亡事故附近路段,顯見該起事件並未使民眾心生警惕,部分居民仍存有僥倖心態。
警方強調,「取締酒駕」是警方持續性的重點勤務,南竿鄉已加強為每兩天執行一次,每月執行15次路檢、酒測,離島也要求每月執行4次。呼籲駕駛人有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菜餚,切勿駕車上路,一旦被警方查獲酒駕,將依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的罰鍰,還可能坐牢,勿以身試法;另因地區道路高低起伏,警方特別呼籲機車是肉包鐵,易生事故,一定要小心駕駛。
拒絕酒測 南竿一機車騎士直接裁罰9萬元
- 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