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縣府觀光局表示,地區傳出部分民眾趁清明連假台灣旅客滯留期間,向其招攬入住未經許可經營之民宿或租賃機車。觀光局對此表示,非法經營民宿或無商業租賃資格而從事相關商業行為者皆屬違法行為,依觀光發展條例規定未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提醒地區部分民眾切勿從事違法行為。
今年清明連假天氣不穩造成大批台灣旅客滯留馬祖,旅客滯留期間住宿成為一大問題,地區部分民眾趁機在機場向遊客表示願意以低價讓他們入住自營民宿或自宅,大賺遊客滯留財。
據了解,這種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每當連假出現大量滯留客,就會傳出這種非法私下攬客行為,尤其南竿最為嚴重;另外有案例是先與遊客交涉好300元的機車租車金,之後卻變卦改口收費500元,近乎詐欺式手法欺騙遊客租車,種種不良事蹟讓外界對馬祖觀光留下不好印象,成為地方觀光污點。
觀光局表示,會嚴加取締類似違法行為,以維護遊客與其他業者權益,許多行為皆有法條規範,請民眾多加遵守以免受罰。
清明連假大批旅客滯留馬祖 傳民眾非法招攬住宿或租賃機車
- 201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