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換新 地區漁民斥資百萬購買2艘全新漁船抵福澳港

  • 2016-05-16
 地區漁民合法汰建自澎湖購置兩艘全新漁船,符合法規也保障安全。(圖/文:馮紹夫)

 地區漁民合法汰建自澎湖購置兩艘全新漁船,符合法規也保障安全。(圖/文:馮紹夫)

 【記者馮紹夫報導】提升作業效率與安全,地區漁民斥資百萬進行漁船合法汰舊換新,2艘全新漁船昨日上午抵達南竿福澳港,近期通過漁業證照許可後,即可開始作業。航港局接管小船監理業務後,對驗船程序十分嚴謹,許多早期地方漁民自建小船早已不合法令,汰舊換新是必然趨勢。
 2艘全新漁船購自澎湖,據了解,澎湖造的船價格實惠,品質也不差,許多馬祖人會選擇前往澎湖購置新船。漁船負責人池銀官說,舊漁船已經開了數十年,考量海上作業安全性,進行合法漁船汰舊換新,也讓老父親在海上作業時安全更有保障。
 池銀官說,漁船噸位1.5噸,一艘漁船包括運費、造船、引擎等林林總總加起來大約要100萬元,主要是用來進行簡易海上作業,先前數十年的老漁船,與其在那東整修、西補強,不如購置新船一勞永逸,同時也符合漁業法規。
 根據漁業署漁業法規定,建造漁船或汰建漁船都有相同規定,在通過資格審查取得相關證照後,漁船才有資格下水,不合相關法令的漁船,也應進行合法汰建,保障安全也符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