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南竿-台北與北竿-台北航線機位包位作業試辦草案

  • 2016-05-27
 【本報訊】縣府為解決縣民購票問題提出包位機制,由縣府包下每班機10個座位予縣民保留票使用,交通局研擬試辦草案,並持續與立榮公司協調更多技術性問題,待確認無誤後即公告實施。
 連江縣南竿-台北與北竿-台北航線機位包位作業試辦草案如下:
 一、實施對象:連江縣設籍縣民。
 二、航線別:南竿-台北航線(單航次)、北竿-台北航線(單航次)。
 三、執行月份與保留座位數:(預計)7月中旬以後至9月底,每班機包位座位數為10人。
 四、作業程序:(一)設籍縣民10-14天前(研議中),向立榮航空公司南、北竿機場臨櫃填寫保留位名單(紙本),同時現場購(開)票,不開放電話預先訂位。(二)起飛前3日,則開放非設籍旅客臨櫃購票,每班機起飛時間前30分鐘,若保留位尚有空位時,再依立榮航空公司候補名單依序唱名,開放現場旅客候補,完成候補程序之旅客人數,一併納入縣府包位人數中,若仍未達保留座位上限時,再予以補貼。(三)立榮航空公司應於班機起飛3天前,將保留位名單及當班機設籍旅客訂位名單造冊,提供予縣府交通局,以統計搭機旅客人數,並公布馬祖日報及馬祖資訊網供民眾周知。
 五、請款程序及經費核銷:
 (一)補貼所需經費:由連江縣政府預算程序辦理。
 (二)採月結制:每班機未達包位數所需費用,由立榮航空應於次月15日前備具相關資料(前一個月飛航紀錄、旅客名冊、保留位名單與發票或收據並貼附印花稅票),依民航局公告該航線全額票價(以南竿-台北航線為例,離島居民免稅價為新台幣1911元)向連江縣政府請款,並集中支付匯入立榮航空公司帳戶。
 (三)航班若取消時,立榮航空公司不得向縣府申請該班次包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