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公告

  • 2021-07-20
 主旨:「變更連江縣(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為機關用地)」公開展覽書一份、公開展覽圖一冊及公告一份,於110年7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請查照。
 說明:
 一、依都市計畫法第19、23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為110年7月20日起至110年8月18日止,本案公開說明會謹訂於110年8月4日上午10時假北竿鄉塘岐村郵局前廣場舉行。
 三、公開展覽期間,如有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請依后附表格填寫,並請於公告期間屆滿後,函送本府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