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空污 環保局加強營建工程及逸散性污染源稽查

  • 2016-06-13
 【記者曹重偉報導】隨著環保意識抬頭,中央與地方都非常重視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縣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已針對各縣市營建工程及逸散性污染源,每月抽取稽查名單交辦各環保局依法稽查告發,要求環保局每月將稽查告發處理情形提報環保署;提醒地區砂石堆置場所、預拌廠、土資場等相關業者加強營建工程及逸散性污染源防治工作。
 近來細懸浮微粒(PM2.5)議題日漸火紅,包括「霾害」、「紫爆」等用語國人也耳熟能詳,顯示空氣品質正逐漸受到國民重視,而空氣中細懸浮微粒等污染物主要來自燃料燃燒的黑煙、工業製程排放的粉塵、營建工程、逸散性污染源、道路交通的揚塵所致,這些細小的粒狀污染物即成為懸浮微粒的一部分,容易通過呼吸道侵入人體,沈積於肺泡內,而危害人體健康。
 環保局指出,本縣除了受大陸地區境外移入影響之外,地區污染源主要為營建工程、逸散性污染源(砂石堆置場所、預拌廠、土資場等)及車行揚塵等所產生,鑑此,環保局每年度均舉辦營建工程及逸散性污染源宣導說明會,除邀集業主及營造廠商參與講習外,並委請環保顧問公司加強查核輔導工作,以落實本縣空氣污染防制工作。
 環保局再次呼籲:依據環保署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業主及營造廠商(包括無建築執照房屋新建工程),應加強污染防制措施及周圍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實行下列污染防制工作:
 一、於營建工地或砂石土方等堆置場所周界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防塵網及防溢座等設施。
 二、堆置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等,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
 三、車行出入口設置洗車台或加壓沖洗設備,並妥善處理洗車廢水。
 四、運送工程材料或廢棄物,進出營建工地之運送車輛,應使用防塵布緊密覆蓋,邊緣下拉15公分以上。
 五、其餘規定請詳閱前述2項管理辦法。
 違反前述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第56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歡迎民眾針對違反環保法規案件提出檢舉或提供線索,環保局將儘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