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在某孤獨的狀態中,當他認為自身與其所認定的
神聖對象有關係時的感覺,行動與經驗,這就是「生命
體驗」或稱「宗教」。
生命或生活法則自行執行,無法用意志力予以中斷。
它們超越時間、空間與環境;因此,在人的靈魂中存在
著一個恆常報償的正義。行善者總是因其善行而變得崇
高。作惡者總是會為其惡行所礙。將不潔脫掉,就如同
穿上了聖潔。如果一個人的心是正義的,他就是神;神
的安全、不朽與崇高都將隨著正義進入此人心中。如果
一個人欺瞞、掩飾自身,他就欺騙了自己,也遠離了自
身的存在。品格總是為人所知曉。竊賊永遠不會成為富
有;施捨永遠不會貧乏;若有謀殺,連石牆也會道出這
樣的惡行。即使是摻雜最少謊言的行為,例如:虛榮的
跡象,予人以好印象的嘗試、一個討人喜愛的外表等,
也會立刻引起反效果。但是只要訴說的是真理,所有的
生物或是獸類都可以做其保人,即使是根莖深植於地的
草木也會起來為你見證。
因為,所有的事物都因同樣的精神前進,儘管它們因
不同的情況有愛、正義或是節制等等不同的名稱,就如
同海洋在不同的海岸有不同的名稱。倘若一個人飄盪遠
離這些
人性的探究/吳天培(馬祖標準局)
- 2002-05-14